LEGAL · PRIVACY POLICY
Lava 隱私權政策
最後更新 2026-09-17 · 生效日 2026-09-17
目錄
重點摘要
- 您的個人資料由拉法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管理。
- 必填 email 或手機、生日、照片,其餘選填。
- 真人驗證自拍只用來確認您是真人,由人員審核。
- 定位可選即時或固定城市,隨時可以關閉。
- 我們不儲存完整卡號,付款交由委託的金流系統處理。
- 約會對方看不到您的電話與 email。
- 我們使用的多數雲端服務主機位於中華民國境外。
- 刪除帳號後,資料於 30 日內刪除或去識別化。
一、適用範圍與資料控管者
1. 誰在管理您的資料
本政策的資料控管者(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之非公務機關)為:
- 名稱:拉法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或「我們」)
- 統一編號:60687346
- 營業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3 段 129 號 3 樓
-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service@lava.tw(主旨請註明「個資」)
2. 本政策適用的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提供的下列服務(以下合稱「本服務」):
- Lava App(iOS 與 Android),含註冊、真人驗證、配對、聊天、約會邀約、付款、活動報名。
- 官方網站 lava.tw。
- 客服信箱與其他本公司提供的聯絡管道。
本政策說明我們如何蒐集、處理、利用與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享有的權利。本政策是《Lava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您使用本服務前,請先閱讀本政策全文。
3. 本服務的主要對象
本服務以中華民國境內、年滿 18 歲的使用者為對象。如您位於歐盟或英國,除本政策所述權利外,另依當地法令享有權利,可透過第十四章的管道行使。
二、我們蒐集哪些個人資料
下表列出我們蒐集的資料類別、來源、是否為使用本服務所必要,以及您不提供時的影響。
| 類別 | 欄位 | 來源 | 是否必要 | 不提供之影響 |
|---|---|---|---|---|
| 帳號與身分 | email 或手機號碼、驗證碼;社群登入(Apple、Google、Facebook、LINE)提供的平台識別碼、email、姓名;暱稱、生日、性別 | 您提供;社群登入平台 | 必要 | 無法建立帳號 |
| 個人檔案 | 照片、自我介紹、學校、公司、想認識的對象性別、註冊問答、自訂問題與回答 | 您提供 | 照片與想認識的對象性別為必要;其餘選填 | 無照片無法開通配對;選填欄位留空只影響推薦品質 |
| 真人驗證影像 | 依 App 指示拍攝的自拍影像、審核結果、未通過原因 | 您提供;本公司人員審核 | 使用配對或部分功能時必要 | 無法使用配對或部分功能 |
| 位置 | 即時定位座標(開啟時)、所在縣市、座標反查的縣市結果 | 裝置定位(經您授權);您選擇的城市 | 即時定位與固定城市二擇一 | 不開啟即時定位可改用固定城市;兩者皆無則無法推薦對象 |
| 訂位聯絡 | 送出或接受約會邀約時填寫的姓名、電話、email | 您提供 | 成立約會時必要 | 無法完成約會訂位 |
| 付款與交易 | 訂單編號、金額、付款與退款狀態、Lava Point 紀錄、SuperLike 購買與使用紀錄、活動報名方案、發票載具。卡片資料(卡號前六碼與末四碼、發卡銀行、到期年月、持卡人姓名)由本公司委託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接收與保存,本公司不儲存完整卡號 | 您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回傳 | 使用付費功能時必要 | 無法付款 |
| 互動與行為 | 探索紀錄(喜歡、略過、SuperLike、瀏覽時間)、封鎖與檢舉內容、聊天訊息(文字與 GIF)、快問快答作答、出席確認、取消理由與留言、到場掃碼時間、約會後問卷、App 內活動版位的曝光與點擊 | 您使用本服務時產生 | 使用相關功能時自動產生 | 不使用該功能即不產生 |
| 裝置與推播 | 裝置名稱、型號、作業系統版本、平台、推播權杖、最近上線時間、登入 session 與 user agent | 裝置自動提供 | 推播權杖為選填 | 關閉推播只會收不到通知 |
| 客服與通知 | 客服往來內容、通知發送紀錄、通知偏好設定 | 您提供;系統產生 | 聯絡客服時必要 | 無法處理您的請求 |
| 錯誤與效能紀錄 | 錯誤發生當下的請求資訊,含 IP 位址、裝置與 App 版本、帳號識別碼 | 系統自動產生 | 自動產生 | 無 |
另外說明幾件事:
- 我們會以自動化方式分析您的自我介紹、學校、公司、問答內容與個人檔案照片,用於配對推薦(見第四章)。
- 除錯誤與效能紀錄外,我們不會將您的 IP 位址寫入資料庫。
- App 不使用廣告識別碼(IDFA、GAID),不做跨 App 追蹤。
三、特種個人資料的處理
個資法第 6 條將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與犯罪前科列為特種個人資料,原則上不得蒐集。我們的做法如下。
1. 想認識的對象性別
您在個人檔案填寫的「想認識的對象性別」可能被認定為性取向資料,屬於性生活類的特種個人資料。我們只在您於 App 內以獨立步驟勾選同意後才蒐集,同意紀錄以電子文件保存。
- 目的:只用於決定向您推薦哪些對象,以及將您推薦給哪些對象。
- 範圍:不對外揭露,不用於行銷,不提供給合作店家。
- 撤回:您可隨時在個人檔案修改此欄位,或來信要求停止利用。此欄位為配對推薦所必要,撤回後配對功能將無法使用。
2. 真人驗證影像
真人驗證的自拍影像屬於臉部影像,可用於識別個人。我們的處理方式:
- 目的:確認帳號背後是真人,防止假帳號與冒用。
- 方式:由本公司人員比對您的自拍影像與個人檔案照片,目前不使用自動化臉部辨識。
- 揭露:不顯示給其他使用者,只有經授權的審核人員可以檢視。
- 保存:依第七章保存期限表。
真人驗證只確認「是真人」。我們不核對身分證件、不查核犯罪紀錄、不查核婚姻狀態。
3. 我們不蒐集的資料
- 犯罪前科:註冊時的「無犯罪前科」為您的自我聲明,我們不向任何機關查證,也不蒐集犯罪紀錄。
- 病歷、醫療、基因與健康檢查資料:我們不主動蒐集。若您自行在自我介紹或聊天中提及,該內容會依您的設定顯示給對方,請自行斟酌。
四、蒐集與利用的目的
我們基於下列目的蒐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括號內為法務部公告的特定目的代號。
1. 提供本服務(契約履行)
- 建立與管理帳號、驗證身分、真人驗證(069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配對推薦、聊天、約會邀約、時段與店家安排、到場核對、活動報名(069;135 資(通)訊服務)。
- 收取媒合服務費、SuperLike 與活動費用,處理退款、Lava Point 與電子發票(069;148 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發送與服務相關的通知:驗證碼、付款確認、地點確認、出席提醒、取消通知(069)。
- 客服、申訴與爭議處理(090)。
2. 安全與防止濫用(契約履行與正當業務)
- 偵測假帳號、詐騙、騷擾與違反社群守則的行為,處理檢舉與封鎖(069;181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 依法保存證據、配合司法與警察機關的合法調查(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3. 服務改善與統計(正當業務)
- 錯誤追蹤與效能監控(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 使用情況的統計分析,用於改善產品(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4. 行銷(經您同意)
- 以 App 推播通知您活動、優惠與新功能(040 行銷)。
- 您可在 App 通知設定中關閉行銷類推播。首次行銷訊息會附上關閉方式,您表示拒絕後我們立即停止。
5. 配對推薦與自動化處理的說明
配對推薦由系統自動排序,依據下列資料:
- 您設定的偏好:想認識的對象性別、距離範圍、年齡範圍。
- 您與對方的位置(即時定位或固定城市)。
- 您的互動紀錄:喜歡、略過、SuperLike、封鎖。
- 個人檔案的相似度:本公司以自動化方式分析您的檔案內容,評估您與其他使用者的相似程度。
- 對方是否完成真人驗證(用於顯示標示與推播篩選)。
下列處理會自動產生對您有影響的結果:
- 停權:當系統偵測到您的帳號有多則未結案檢舉,或您的個人檔案內容違反社群守則時,系統得自動停權。
- 出席與退款:系統依您在 App 的出席確認與到場掃碼時間,自動判定出席狀態並計算退款,規則載於《Lava 服務條款》。
對自動停權或自動判定的結果,您可來信 service@lava.tw 申訴,由本公司人員複審並回覆。
6. 目的外利用
我們只在上述目的的必要範圍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如需用於其他目的,我們會另行告知該目的、範圍與影響,並取得您單獨的同意。
五、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1. 期間
依第七章保存期限表。
2. 地區
中華民國境內,以及本公司委託處理的服務提供者所在的國家或地區。我們使用的多數雲端服務主機位於中華民國境外。您的照片、驗證影像、錯誤紀錄、AI 分析內容與推播內容都會傳輸至境外處理。
3. 對象
- 本公司及其經授權的人員。
- 本公司委託處理的服務提供者,類別見本章第 5 節。
- 合作店家與約會對方,範圍見第六章。
- 司法、警察與其他依法有權的機關,於法令要求時。
- 本公司發生合併、分割或營業讓與時的承受人。我們會於移轉前通知您,並要求承受人依本政策保護您的資料。
4. 方式
以電子方式進行自動化與非自動化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包括儲存、傳輸、比對、分析與刪除。
5. 委託處理的服務類別
我們委託下列類別的服務提供者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我們以契約要求其僅依本公司指示處理、採取安全措施,並於委託終止時刪除或返還資料。
| 類別 | 用途 | 提供的資料 | 處理地區 |
|---|---|---|---|
| 社群登入服務 | 驗證身分並建立帳號 | 您選用的社群登入平台提供的平台識別碼、email、姓名 | 中華民國境外 |
| 簡訊發送服務 | 發送手機驗證碼 | 手機號碼 | 中華民國境外 |
| 電子郵件遞送服務 | 驗證碼、付款確認、地點通知、取消通知 | email、通知內容 | 中華民國境外 |
| 推播通知服務 | App 推播通知 | 推播權杖、通知內容 | 中華民國境外 |
| 雲端檔案儲存服務 | 儲存個人檔案照片與真人驗證影像 | 照片、驗證影像 | 中華民國境外 |
| 系統錯誤監控服務 | 錯誤與效能監控 | 錯誤當下的請求資訊,含 IP、裝置資訊、帳號識別碼 | 中華民國境外 |
| 使用統計服務 | 使用統計 | 事件紀錄,含帳號識別碼、約會識別碼、訂單金額 | 中華民國境外 |
| 地理資訊服務 | 將座標轉為縣市 | 經緯度 | 中華民國境外 |
| AI 內容分析服務 | 分析個人檔案內容以支援配對推薦;產生快問快答題目 | 自我介紹、學校、公司、問答內容、個人檔案照片 | 中華民國境外 |
| 金流與電子發票服務 | 建立會員、付款、退款、Lava Point、開立電子發票 | email、姓名、卡片資料、訂單內容 | 中華民國境內 |
| 客戶服務與營運管理工具 | 處理客服事件與約會現場核對 | 姓名、電話、email、約會與訂單資訊、出席與付款狀態 | 中華民國境外 |
AI 內容分析服務以介接方式使用。依本公司與服務提供者簽訂的商用條款,您的資料不用於訓練其公開模型。
6. 跨境傳輸告知
您的個人資料會傳輸至中華民國境外處理。傳輸目的為提供本服務、安全維護與服務改善。我們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監督受託之服務提供者,並以契約要求其採取不低於個資法的保護措施。我們不將您的個人資料傳輸至中國大陸處理。
7. 我們不做的事
- 不販售您的個人資料。
- 不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廣告商做跨站或跨 App 追蹤。
- 除法令要求外,不主動將您的資料提供給任何政府機關。
六、與合作店家及約會對方的分享範圍
1. 約會對方看得到什麼
配對成功後,對方可以看到:
- 您的個人檔案:暱稱、照片、年齡、自我介紹、學校、公司、問答內容、真人驗證標示。
- 您們之間的聊天訊息、快問快答與自訂問題的回答。
- 約會成立後:約會日期、時段、合作店家、您的出席狀態。
- 若您在出席確認後表示不出席,您填寫的理由與留言會顯示給對方。
對方看不到您的電話、email、訂位姓名與付款資料。
2. 合作店家取得什麼
約會成立後,本公司會保存約會日期、時間、場地、雙方訂單編號、訂位姓名、電話、email 與出席狀態,用於向合作店家訂位與到場核對。合作店家只取得訂位所需的資訊:訂位姓名、人數與時段;必要時含聯絡電話。合作店家不取得您的個人檔案、聊天內容與付款資料。
3. 到場掃碼
約會開始前 30 分鐘,App 會開放到場核銷 QR Code。您在合作店家掃描 QR Code 後,系統記錄掃碼時間,用於判定出席與計算退款。掃碼由您在 App 內完成,合作店家不會因此取得您的帳號資料。
4. 活動
您報名本公司舉辦的活動時,同組成員可以看到您的暱稱與個人檔案。活動場地只取得人數與時段。
七、保存期限
| 資料類別 | 保存期限 | 說明 |
|---|---|---|
| 帳號與個人檔案 | 帳號存續期間;刪除帳號後 30 日內刪除或去識別化 | 法定保存義務除外 |
| 真人驗證影像與審核結果 | 帳號存續期間;刪除帳號後 30 日內刪除 | 用於防止重複驗證與處理審核爭議 |
| 想認識的對象性別 | 帳號存續期間;您修改或刪除時即更新 | 撤回同意後停止利用 |
| 位置 | 即時定位座標與縣市紀錄保存至帳號刪除 | 我們得定期將座標彙整為縣市層級並刪除原始座標 |
| 聊天訊息與互動紀錄 | 帳號存續期間;刪除帳號後 30 日內刪除 | 對方帳號內的對話副本依其帳號狀態處理 |
| 訂位聯絡資訊 | 約會結束後 1 年 | 用於處理退款與爭議 |
| 付款與交易紀錄、電子發票 | 自交易完成起至少 5 年 | 依商業會計法與稅法規定保存 |
| Lava Point 與 SuperLike 紀錄 | 帳號存續期間;刪除帳號後依交易紀錄期限保存 | 由委託之第三方支付服務保存 |
| 檢舉、封鎖、停權紀錄 | 結案後 3 年 | 用於防止濫用與處理爭議 |
| 客服往來 | 結案後 3 年 | |
| 客服與訂位紀錄中的姓名、電話 | 約會結束後 1 年 | |
| 裝置與推播權杖 | 刪除帳號時立即刪除 | 登入狀態設有效期,逾期即失效 |
| 錯誤與效能紀錄 | 最長 90 日 | |
| 產品分析事件 | 最長 1 年 | |
| 帳號刪除紀錄(註冊用的 email 或手機號碼、刪除時間) | 刪除後 2 年 | 用於防止濫用與處理爭議 |
| 同意紀錄(政策版本、勾選時間) | 帳號刪除後 5 年 | 依個資法第 7 條負舉證責任 |
法定例外:
-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接獲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通知時,相關內容、帳號資料與使用紀錄保留 180 日,期間內不得應請求刪除。
- 有訴訟、調查或爭議進行中時,相關資料保存至程序終結。
八、您的權利與行使方式
1. 您的權利
依個資法第 3 條,您可以就您的個人資料: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這些權利不得預先拋棄,也不受任何特約限制。
2. 如何行使
- App 內:於個人檔案編輯或刪除您的資料;於設定中關閉定位、推播與行銷通知;於設定中選擇「刪除帳號」。
- 來信:寄至 service@lava.tw,主旨註明「個資權利申請」,並說明您要行使的權利與帳號資訊。為保護您的資料,我們會先確認您的身分。
3. 回覆時限
- 查詢、閱覽、複製本:收到申請後 15 日內回覆;必要時得延長 15 日,並書面通知延長原因。
- 補充、更正、停止、刪除:收到申請後 30 日內回覆;必要時得延長 30 日,並書面通知延長原因。
- 製給複製本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費用會於處理前告知。
4. 例外
於下列情形,我們得拒絕全部或部分請求,並說明理由:
- 法令要求保存的資料,例如交易與發票紀錄。
- 檢舉調查、訴訟或爭議進行中所必要的資料。
- 為執行本服務所必要,例如停止利用想認識的對象性別將使配對功能無法運作。
5. 撤回同意
您可隨時撤回對定位、行銷通知、想認識的對象性別的同意。撤回不影響撤回前的合法處理。撤回後相關功能可能無法使用。
6. 申訴
若您認為我們的處理違反個資法,可先向本公司聯絡窗口申訴,也可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7. 歐盟與英國用戶
如您位於歐盟或英國,另依當地法令享有資料可攜、反對處理與向當地監管機關申訴等權利,可透過同一管道行使。
九、Cookie 與 App SDK
1. 官方網站
官方網站 lava.tw 只使用一個必要 cookie「NEXT_LOCALE」,用於記住您選擇的語言(繁體中文或英文),效期至瀏覽器關閉為止。網站不使用分析工具、廣告 cookie 或任何第三方追蹤。未來若新增分析工具,我們會更新《Cookie 政策》並提供拒絕方式。
2. App 內的 SDK
App 內嵌入下列類別的第三方軟體套件,其用途與資料範圍見第五章第 5 節:
- 錯誤與效能監控。
- 使用統計。
- 推播通知。
您可在裝置設定中關閉推播權限。錯誤紀錄與使用統計為提供服務所必要,無法個別關閉;您可刪除帳號以停止產生。
詳細說明見本公司《Cookie 政策》。
十、未成年人
本服務只供年滿 18 歲者使用。註冊時我們以您填寫的生日確認年齡。若我們發現使用者未滿 18 歲,會立即終止其帳號並刪除其個人資料,法定保存義務除外。若您發現有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務,請來信 service@lava.tw 或使用 App 內的檢舉功能。
十一、資料安全措施
我們採取下列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 傳輸加密:App 與伺服器之間、本公司與第三方處理者之間的傳輸均使用 TLS 加密。
- 存取控管:依職務授權存取,真人驗證影像只有經授權的審核人員可以檢視;人員負保密義務。
- 上傳簽名網址:照片與驗證影像以限時簽名網址上傳,連結於短時間內失效。
- 登入控管:登入狀態與驗證碼均設有效期,逾期即失效。
- 卡片資料不落地:完整卡號由委託的金流系統處理,本公司不儲存。
- 委託監督:以契約要求第三方處理者採取安全措施,並定期確認。
沒有任何系統能保證絕對安全。請妥善保管您的登入方式,發現異常請立即通知我們。
十二、資料外洩通知
若您的個人資料遭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我們會於知悉後查明事實,並以 App 通知、電子郵件或公告通知您事故的內容、可能的影響與我們已採取的措施,並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
十三、政策修訂
我們會因法令、服務內容或處理方式的變動修訂本政策。
- 重大變動:於生效 7 日前以 App 通知或公告,並於本頁標示生效日期。
- 一般修正:於本頁更新並標示日期。
- 您不同意修訂內容時,可停止使用本服務並刪除帳號;已付款項依《Lava 服務條款》處理。
歷次版本見文末修訂紀錄。
十四、聯絡方式
對本政策或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問題,請透過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 電子郵件:service@lava.tw
- 郵寄: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3 段 129 號 3 樓,拉法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收
- 個資權利申請請於主旨註明「個資權利申請」。
聯絡我們
- 拉法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60687346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3 段 129 號 3 樓
- service@lava.tw
修訂紀錄
| 版本日期 | 內容 |
|---|---|
| 2025-05-29 | 初版發布。 |
| 2026-09-17 | 全面改寫。新增資料類別表、特種個人資料專章、配對推薦與自動化處理說明、委託處理的服務類別與跨境傳輸告知、與合作店家及約會對方的分享範圍、各類別保存期限表;調整權利回覆時限與政策修訂通知方式;資安措施改為只列實際採行的項目;歐盟與英國用戶改為依當地法令享有權利。 |